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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潭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

  职位详细
单位代码95013
单位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
职位代码01
职位名称法官助理
单位所属系统审判机关
单位所属地区平潭
单位层级市直
工作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
职级五级法官助理
试卷类型A类(省市综合管理)
招收人数1
招考范围全国
出生年月要求38周岁及以下
性别要求不限
民族要求不限
政治面貌要求不限
文化程度要求
学位要求学士或以上学位
学历类别要求全日制
工作经历要求两年基层工作经历
专门职位非专门职位
所需专业21 法学类
职位简介从事审判辅助等有关工作。
其他要求1.专业要求:公共事业管理(医事法律方向)专业除外;2.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(A证);3.需具备与学历对应的法学学士学位、法律硕士学位、法学硕士学位或法学博士学位。按照《平潭综合实验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跨地区转任及辞职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新录用公务员(参公人员)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(包含试用期)。
备注要求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;录用标准:符合《法官法》及有关回避规定;服务年限:五年服务期;开考比例:不限开考比例;
联系方式林先生0591-8628118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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